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站地址
https://share.weiyun.com/CS3IB93v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环评委托单位:新疆嘉恒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滨河大道
联系人:华宏彬
联系电话:0997-866266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咨询及联系人:贺丽娜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邮箱:xjbthpzx@163.com
传真:0991-2300943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目前阿拉尔经济技术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对本项目规模、布局合理性的看法及对项目所持态度和原因;
(3)重点关心的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六、 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xjbt.gov.cn/hd/ myzj,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新疆嘉恒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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