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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 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6 12:33: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师市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维稳边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师市文明办明传〔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审核推荐。推荐采取学生自荐、互荐,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发生在孩子中间励志、暖心的感人故事,发现和推出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年龄为6至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事迹发生在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

(二)遴选发布青松路街道办事处对推荐的好少年事迹进行整理汇总,并上报。对事迹突出、示范性强的青少年典型,师市文明办将拟推荐“新时代好少年”人选上报兵团。兵团将从“新时代好少年”中择优选推荐5名青少年典型,参加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组织开展的“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

二、申报材料

推荐报告、推荐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近三个月内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一年内的生活照3张(2M以上)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请于3月2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交至青松路街道党政办。

注:申报资料填写请联系青松路街道党政办   联系电话:09974688827


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6日

终审:青松路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