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执法对象 | 案件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执法决定 | 执法主体 | 日期 |
| 1 | 师市人社罚字〔2026〕第1号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新疆海沅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 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印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兵人社规〔2022〕2号)第三条 。 | 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于罚款40000元(大写:四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6年10月12日 |
终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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