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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5 18:38: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执法对象案件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决定执法主体日期
1师市人社罚字〔2026〕第1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新疆海沅人才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印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兵人社规〔2022〕2号)第三条 。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于罚款40000元(大写:四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0月12日


终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