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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朱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24 18:34: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朱梅因保管不善,将编号为农一师国用(2011)第0102107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编号为阿拉尔市房权证18字第2011049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