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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团焦秀莲房产证已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未办理转移登记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7 19:08:35 浏览次数: 【字体:

兹有焦秀莲于2015年5月5日因房屋继承获得位于第一师二团新井子镇建设西路175号福和家园小区7号楼4单元401室的房屋,现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持有私房产权证(兵房字102第N36002074号,权利人:焦秀莲),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原该地址不动产所有人为常进功,焦秀莲。

因原不动产所有人常进功已去世,现焦秀莲申请单方换证,如有任何异议,请书面告知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第二分中心,联系电话:19318476035,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我分中心将依焦秀莲单方申请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换发登记。

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