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团姜丽房产证已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未办理转移登记公告
兹有姜丽于2013年7月24日因房屋购买获得位于第一师五团鑫盛园小区(一区)20号楼1单元401室的房屋,现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持有私房产权证(兵房字105第N0271号,权利人:姜丽),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原该地址不动产所有人为谢金荣。
因原不动产所有人谢金荣已经无法联系到本人,现姜丽申请单方换证,如有任何异议,请书面告知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联系电话:18299597856,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我分中心将依姜丽单方申请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换发登记。
特此公告。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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