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振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特殊工时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新人社发〔2009〕7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批准了新疆振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报企业特殊工时行政许可,现对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新疆振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为:运行班长、加气员、运行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为:经理、副站长、巡检专员。实行期限两年,有效期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阿拉尔大漠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为:运行班长、运行工、充装工、加油加气员、调度员;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站长、副站长、巡检专员、槽车驾驶员、运输安全员。实行期限两年,有效期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1日
终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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