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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5年第一师5团改造110千伏输电线路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等7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0 19: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2025年第一师5团改造110千伏输电线路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5团、9团,阿克苏市、温宿县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5团、9团,阿克苏市、温宿县,建设内容为改造绿园镇110千伏变至5110千伏变110千伏输电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40-24/7,线路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94千米,新建杆塔280座。输电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 81°9′47.192″北纬40°41′54.864″终点坐标东经 80°48′3.117″北纬41°24′17.373″项目总投资70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6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物料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物料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清扫;优先选用湿法作业,开挖前先对施工开挖区采取洒水降尘后,再进行开挖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后,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机械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机械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设置施工生活区2处,施工工区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生活污水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拆除移动环保公厕,并平整土地。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通过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动力机械设备,在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周围设置围挡声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场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产生的人为噪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变电站运行噪声。通过检查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输电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周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周边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零部件及检修废弃物。废零部件及时交原厂处置或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检修废弃物收集后统一运至周边生活垃圾填埋场。

 

2

关于阿拉尔市红枣深加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十二团

阿拉尔市庆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十二团振兴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总占地面积为15003平方米,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主要为农田,北侧为彩钢厂,南侧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机械公司,西侧为彩钢厂。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2317.09025″,北纬44°2302.21823″。项目建设内容为1条红枣加工生产线、一台2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红枣能力达到1000吨。项目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18.6%。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风选粉尘和食堂油烟。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9m排气筒(DA001)排放;风选粉尘通过风选设备尾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须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小型设施排放标准(≤2.0mg/m3)后,通过一根3m排气筒(DA002)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未回用部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化粪池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十二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高性能的设备,采取台基减振,厂界四周设围墙,利用距离衰减和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绿化植树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红枣风选产生的杂质、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杂质、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关于新疆青藤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针织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新疆青藤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新疆青藤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水厂,占地面积为13655m2。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79°4934.232″、北纬40°3518.690″。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两座,沉砂池1座,输水管网8.9公里、供水管网7.4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占总投资的4.09%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弹废气、织造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加弹废气分别经集气罩+静电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通过采取封闭厂房,厂房换气口设置滤尘系统,采用湿法织造,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等措施,确保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织造废水、织机清洗废水、厂房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软化处理废水。织造废水、织机清洗废水、厂房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浅层气浮+过滤+A/O”工艺)处理,须满足《喷水织造行业回用水水质要求》(FZ/T07047-2025)回用水水质指标及其表1水质指标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织造工序;软化处理废水经园区排水管网进入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喷水织布机和泵类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座垫,连接处加装减振材料;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噪声源布置在厂房内,同时加强门窗的隔声性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静电过滤器捕集废油、污水处理站浮油、废活性炭、脱水污泥、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加弹废丝、织造废料、废滤网及废综丝、废弃包装物、废弃滤料及废膜等一般固体废物。静电过滤器捕集废油、污水处理站浮油、废活性炭、脱水污泥、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加弹废丝、织造废料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滤网及废综丝、废弃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弃滤料拉运至阿拉尔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废膜由厂家更换回收。

 

4

关于新农甘草检验中心和高效集成式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甘草有限公司厂内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益谦合环保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甘草有限公司厂内,占地面积19449.93平方米。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海升路,西侧为新越路,北侧为新农乳业有限公司。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512.572″,北纬40°3431.988″。建设内容为新建甘草检验中心、标准库房、库棚、装车平台及配套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成品库房改建为吹瓶注塑车间。该项目甘草检验中心工艺流程为样品制备与前处理→分析与检测→高温与干燥→辅助与清洗;吹瓶注塑车间工艺流程为原料准备与干燥→加热熔融塑化→吹瓶/注塑成型→修边与质检→废气治理。项目建成后检验中心年检测量300份,年生产饮料包装瓶1000万瓶。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检验工序产生废气;注塑、吹瓶工序废气和粉尘。检验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排放限值后,通过21米排气筒排放(DA009)。吹瓶、注塑工序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排放限值,臭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DA010)。通过采取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检验中心常规废水(器皿与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低浓度废水)和生活污水。检验中心常规废水经厂内原有300m3/d污水处理站(生物-氧化沟工艺)处理,须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注塑机/吹瓶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物流限速禁鸣,夜间减少高噪作业;定期检查、及时对设备保养和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更换,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检验中心危险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检验中心废手套、废耗材、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专用容器,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经配套破碎机破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手套、废耗材在检验室内设专用收集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关于新疆圣霖新材料有限公司印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

新疆圣霖新材料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新晨环宇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项目区西侧为阿拉尔市盛泽纺织有限公司,东侧为阿拉尔市泰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北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50260平方米。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032.350″,北纬40°3421.637″。建设内容为染整车间1座,布置印染生产线1条以及配套公用、辅助、环保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为坯布→磨毛→预定型→精炼→水洗→染色→水洗→轧水开幅→定型→卷布检验→包装。建成后年产2亿米染整涤纶布,项目总投资1.5亿元,环保投资2335万元,占总投资的15.57%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含设备燃气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磨毛工序逸散粉尘。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间接冷却+高压静电吸附除油废气净化系统处理(13废气净化系统6套、12废气净化系统1套),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715米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15米排气筒(DA008)排放。

通过采取全封闭车间,加强投料管理,物料密闭管道输送,提高集气效率;磨毛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易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防护带等措施,确保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不超过2.586/年、22.8096/年。

该项目运营期前处理废水经厂区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000立方米/天)处理,采用絮凝+气浮+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水质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质指标限值后,回用于前处理工序;印染过程中高浓污水经浓盐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00立方米/天)处理,采用帘式膜+物料膜+臭氧氧化+RO膜工艺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后回用前处理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综合废水经厂区浓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6000立方米/天)处理,采用絮凝+A/O+MCR/RO双膜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2间接排放限值(全盐量3000毫克/升)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重复利用率须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相关要求,达到45%以上,中水回用率需满足《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达到50%以上。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5万立方米/天)投运前,该项目不得投产。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化学品内包装材料、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活性炭、废膜、废机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染色废料(碎布头、线头、过滤废纤维及不合格品等)、废外包装物、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系统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待鉴定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盐和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盐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染色废料(碎布头、线头、过滤废纤维及不合格品等)、废外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统一回收,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和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6

关于新疆臻鹭化纤有限公司针织服装面料及配套

印染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

新疆臻鹭化纤有限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项目区东侧为建设路,南侧为创新大道,西侧为扩一路,北侧为纺织大道,项目占地面积231070平方米。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226.833″,北纬40°353.311″。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安装定型机、印花机、染色机等设施,新建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5000吨服装面料,其中染色布43000吨、涤纶机织印花布12000吨。项目总投资85000万元,环保投资8295.5万元,占总投资的9.76%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弹废气、定型废气、烧毛废气、制网、调浆废气、印花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针织废气、磨毛粉尘、拉毛粉尘以及醋酸废气。

加弹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过滤+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定型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碱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715米排气筒(3#车间DA006-DA008、)8#车间DA002-DA005)排放。烧毛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制网、调浆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碱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2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印花废气(含蒸化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碱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2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处理装置处理,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12)排放。

通过使用自动进料装置,加强投料管理,物料密闭管道输送,提高集气效率;磨毛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易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定期喷洒除臭剂;醋酸桶加盖密封;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微负压系统,防止室内气体外泄;厂内、厂外运输均使用国六阶段运输工具,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防护带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分别不超过1.69/年、11.693/年。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涤纶机织布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制网废水、调浆清洗废水、打样废水、印花废水、棉针织前处理清洗废水、染色清洗废水经轻污水回用处理系统(15800/日)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终沉池+MCR膜池+RO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相应回用水水质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工段。轻污水回用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染色高盐废水回用处理系统排水与棉针织前处理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喷淋洗涤废水、污水处理站设备反冲洗废水经浓污水处理系统(11000/日)调节池+初沉池+UASB+AO+二沉池+终沉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综合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棉针织染色废水(高浓盐溶液)经染色高盐废水回用处理系统(200/日)“HMF+超滤+电渗析处理后,回用于车间生产。水重复利用率须满足《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相关要求,达到45%以上,中水回用率需满足《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达到50%以上。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5万立方米/天)投运前,该项目不得投产。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加强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弹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化学品内包装材料、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刮色板、废网、丝网边角料、废溶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加弹废丝、织造残次品、染整残次品、印花残次品、废外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系统粉尘、软水制备系统废膜等一般固体废物;待鉴定的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盐和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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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217阿拉尔至图木舒克公路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起点12团,终点G217阿克苏-喀什交界

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起点位于12团,与待建G217线沙雅-阿拉尔公路衔接,终点为G217阿克苏-喀什交界。项目起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123.547″,北纬40°2514.091″,终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79°3252.714″,北纬40°1124.876″。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151.567千米(其中阿瓦提县境内长度67.563千米、柯坪县境内长度32.384千米、第一师阿拉尔市境内长度51.620千米),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10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改建5段,长1443.09米;辅道共11段,长16104米;改渠共22段,长8401.177米;全线共设置线外涵洞19道。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堆土场,设置6处临时弃土场、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沥青拌合站、2处水稳拌合站。项目总投资363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7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机械尾气、沥青拌合站废气和运营期道路扬尘和车辆尾气。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监管,靠近居民区路段和经过农田路段施工,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挡,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严密遮盖,运输时遮盖篷布,施工裸露地表及时做压实处理,大风天气严禁施工;拌合站设置为全封闭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逸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和管理,降低施工机械尾气排放量;进出车辆进行限速。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沥青拌和站采取封闭式,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运营期加强道路路面养护管理,发现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避免破损面继续扩大而产生扬尘;加强散装物料密封或加盖篷布运输,严禁随意散落;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运营期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维修车间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维修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桥墩施工降水和围堰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限值要求后用于道路浇洒;桥梁施工钻孔渣浆采用泥浆循环+固化外运方式,清出的沉淀物运至弃土场集中处置。施工结束后,拆除中和沉淀池、隔油沉淀池,恢复施工迹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弃土(渣)。

运营期服务区加油加气站及维修车间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维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停车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限值要求后用于道路浇洒。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加强路面排水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巡查和疏浚。

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运营期交通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在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附近设置禁止鸣笛、限速标志牌和围挡,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噪声敏感点路段规定禁鸣、限速,控制交通噪声,种植复合型绿化林带;定期养护路面、维持路面平整,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期建筑垃圾、隔油沉淀池油泥、废活性炭、电捕焦油暂、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运营期服务区加油加气站及维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过滤器、废发动机油、废液压油,清洗零部件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防冻液,隔油池油泥,废石棉刹车片,废铅蓄电池,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服务区、停车区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含水率60%)、栅渣和生活垃圾。施工期隔油沉淀池油泥、废活性炭、电捕焦油暂存两座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上门回收,不暂存厂区。运营期废机油、废机油过滤器、废发动机油、废液压油,清洗零部件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防冻液,隔油池油泥,废石棉刹车片,废铅蓄电池,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服务区、停车区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后含水率60%)及栅渣委托污泥清运公司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410- 2026417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