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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3 21:37: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第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等相关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日至3月11日。

地址:阿拉尔市金银川路街道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中心(塔水处对面)

咨询电话:0997—6352075

电子邮箱:1468054406@qq.com

附件: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附件

 

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及公益性

公墓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第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师市殡仪延伸服务和公益性公墓服务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及服务成本变化情况,制定本调价方案。

一、适用范围

师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取得经营资格的团场(镇)及以上开展殡葬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

二、调价原则

(一)公益优先。殡仪延伸服务和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殡仪延伸服务费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公益性公墓价格按照“实际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核定,调价幅度控制在合理范围,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二)成本补偿。以成本监审结果为基础,合理弥补服务成本,确保殡葬服务持续稳定提供。

(三)公开透明。调价方案及依据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殡仪延伸服务费和城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一)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遗体防腐、遗体整容、吊唁设施及设备的租赁。(详见附件1)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4〕9号)中“第五条 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部门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考虑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核定”。师市发改委会同民政局、财政局,以成本监审结果为依据,在总体保持合理的水平下,坚持平稳从紧原则,结合师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1.遗体防腐。采用化学药剂等防腐保存遗体,目前阿拉尔市没有开展此项业务,价格由双方协商,但不得超过阿克苏地区标准。

2.遗体整容。对正常死亡遗体化妆、洁身、更衣,遗体整容最高不超过180元/具,对非正常死亡、特殊遗体、上门服务及家属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3.告别厅设备设施租赁。中厅(面积100-300平方米之间)不得超过270元/场次,大厅(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不得高于420元/场次。设施不全的酌情降低收费标准。

4.守灵间租赁。单间(不含休息室)不得超过130元/间·天,套间(含休息室)不得超过190元/间·天;设施设备不全的酌情降低收费标准,不足12小时(含)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

(二)公墓服务收费。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公墓维护管理费。(详见附件2)

1.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由地、州、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按照实际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制定和调整价格”。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地州公益性公墓价格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墓的公益属性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核定公墓价格。

(1)卧碑式骨灰墓。公墓(含墓碑):单穴:2300元/座,双穴:2800元/座。以上墓穴含盖板、封口费、不含刻字等其他服务。

(2)遗体墓穴。以上墓穴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砖混一类2300元/座,砖混二类3300元/座,水泥浇筑4500元/座;墓穴上中下层在不超过最高指导价的标准下自行确定,不含墓穴封口费。

2.公益性公墓维护费。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暂未售卖,建议公墓维护费参照相同地域《关于制定阿克苏地区殡仪延伸服务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阿地发改规〔2025〕2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为30元/年/座,一次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自购墓之日起计算。

四、部门职责

民政局负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殡葬服务流程,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督促指导殡葬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

财政局会同民政部门依据本地实际制定针对困难群体基本殡仪服务的优惠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安葬需求。

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殡葬领导价格违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殡葬行业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 月 日起执行,之前文件如有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附1 第一师阿拉尔市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表

附2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益性公墓价格标准表



终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