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用第一师阿拉尔市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及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公告
师市各涉粮企业:
为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粮食应急供应能力,确保在紧急状态下粮食的有效供给,根据《关于印发〈兵团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的通知》(兵发改粮储发〔2023〕358号)和《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第一师阿拉尔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2〕485号)要求,拟面向全社会公开选用符合条件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范围
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具备较强的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和小包装粮油生产能力,以及生产所需的储存、运输、检化验能力;
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具备粮油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等2种(含)以上功能,可以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的单个企业,也可为若干个企业的联合体,同时具备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库存,有较强的应急调度功能和动员能力。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在师市范围内依法进行工商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生产经营的粮食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粮食质量抽样检测中未发现不达标的情况;
3.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相关设施和设备能够保障粮食不受到污染;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按要求向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报送库存、市场价格等相关粮油信息。
(二)申报材料
1.填写《第一师阿拉尔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粮油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报,准备纸质材料送至师市发改委粮储科。
三、评选流程
企业申报后,经师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统筹考虑有关条件和标准、结合应急保障规划布局择优提出备选企业。师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共同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四、公示确认
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定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后,在师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签订《第一师阿拉尔市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并授予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牌匾。
五、管理与政策支持
(一)动态管理
对选用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到位、不能履行应急义务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将取消其资格。
(二)政策扶持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优质粮食工程、粮食风险基金、信贷支持行动等项目资金和评选中对符合条件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给予支持;在应急保障设施维护、应急保障能力项目建设、政策性业务授予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争取支持;在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状况下,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协调提供复工复产、物流同行等方面保障。
(三)应急调用与补偿
应急状态下,根据政府指令调用企业资源,事后按相关规定或协议给予合理补偿。
六、相关要求
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阿拉尔市幸福路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9室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17881299445
第一师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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