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30万吨海藻酸生物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等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30万吨海藻酸生物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2号 | 2025.12.11 | |
2 | 第一师阿拉尔市20万吨储煤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3号 |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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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150台喷气织机及纺纱产业链配套项目-燃气锅炉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4号 |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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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第一师十团咸水淡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5号 |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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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一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6号 | 2025.12.11 | |
6 |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城镇供热设施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8号 |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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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阿拉尔市二团文彬塑料节水制品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9号 | 2025.12.11 | |
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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