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人数99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阿拉尔市幸福南路73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收。
联系方式:0997-5580488
申报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四团
联系人:依力扎提 16699215383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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