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大学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电力配套设施项目等7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于大学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电力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十团7连、14连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配备2台容量50MVA的110kV主变压器,110千伏侧电气接线建成单母线分段接线,出线2回,35千伏侧电气接线建成单母分段线接线,出线6回,10千伏侧电气接线单母线分段接线,出线16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8′37.525″,北纬40°36′28.345″。 2.新建110kV输电线路,线路首端为大学城110kV变电站,终端为梨花镇220kV变电站,线路长度共计20.1km,其中单回路长度为17.88km,双回路长度为2.22km,导线采用JL3/G1A-300/40-24/7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建杆塔63基。 项目总投资12015万元,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1.37%。 |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及焊接烟尘。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物料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物料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清扫;优先选用湿法作业,开挖前先对施工开挖区采取洒水降尘后,再进行开挖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后,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机械清洗废水和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塔基基础养护废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不外排。本工程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施工工区内设置移动环保公厕,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移动环保公厕,并平整土地。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通过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动力机械设备,在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周围设置围挡声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场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产生的人为噪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变电站运行噪声。通过检查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输电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及检修废弃物。废变压器油收集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项目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贮存点;废铅酸蓄电池及时交原厂处置或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临时贮存;检修废弃物交由原厂或废品回收单位处置,综合利用。 |
2 | 关于S654线阿拉尔-G580线公路(青松路 南延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第一师阿拉尔市 | 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境内,总占地面积23.06公顷,起点位于阿拉尔市滨河大道与现状青松路交叉口,起点坐标为81°15'28.514"E、40°30'53.787"N,接现状S706夏拦线,终点坐标81°15'28.514"E、40°30'53.787"N,路线全长4.480km。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级公路4.480km,路基标准宽度26m。全线设置桥梁2座(特大桥一座2107m,大桥一座86.08m)、改路2条,平面交叉4处,施工便道(含便桥)1条,施工生产区1处,弃土场1处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204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62%。 | 落实好施工“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好沥青烟气防治工作,拌和后的沥青混凝土采用带有无热源或高温容器的全封闭沥青运输车辆将沥青运至铺浇工地进行摊铺,减小沥青铺滩时产生的沥青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污染。 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河流、禁止在河流区域范围内设置临时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防渗型边沟。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禁止将施工固体废物、废水等弃入水体。同时,桥梁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好施工现场,以防止施工废料等垃圾随雨水进入水体。运营期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积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径流污水,最大程度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居民区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安装隔声玻璃、隔声窗等措施,公路边界外35米内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35米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满足2类标准要求。 施工固体废弃物禁止乱堆乱弃,加强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废旧材料。项目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在人行道上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 |
3 | 关于兵地融合发展沙雅产业园医院建设 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兵地融合发展沙雅产业园 | 兵地融合发展沙雅产业园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兵地融合发展沙雅产业园,项目区北侧为遵义路,东侧为延安北路,西侧为人民路,南侧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2°46′35.825″,北纬41°15′9.639″。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综合医疗楼及配套建筑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全封闭结构,通过采取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污泥及时外运,防止恶臭形成,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后,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废水及清洁废水。医疗综合废水均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A2/O+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排放要求,最终经园区排水管网排入沙雅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通风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空调外机噪声、来往人群活动噪声、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将产生强噪声的设备与厂界保持足够距离;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医院种植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药品废包装材料、未被污染的废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各类医疗废物及污泥分类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加入石灰消毒灭菌进行无害化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污泥检测,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再进行清掏,最终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药品废包装材料及未被污染的废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4 |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医院 |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花桥镇四区建设西路,占地面积约22200平方米,项目北侧为居民区,东侧为居民点,西侧紧邻道路,南侧为养老院。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33′8.903″,北纬40°37′15.996″。该项目已于1962年运营至今,项目已建设内容包括公卫楼1栋(共2层)、门诊楼1栋(共4层)、综合楼1栋(共3层)、值班室(门卫)2座;污水处理站2座(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和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各1座)及配套建筑、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药熬药废气、医院消毒气味、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中药熬制使用封闭式电加热煎煮设备,熬药废气通过排风扇加强空气交换;采用无味的消毒剂及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生活垃圾暂存间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为封闭式,周围设置绿化带,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密封收集;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封闭结构,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污泥及时外运,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废水、清洁废水、中药房熬煎废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排入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生活废水、洗衣废水、清洁废水排入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最终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一团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通风设备、污水处理站运行通风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运行噪声、空调外机噪声、来往人群活动噪声、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将产生强噪声的设备与厂界保持足够距离;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医院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废纸及纸箱、中药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UV灯管及污泥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加入石灰消毒灭菌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再进行清掏,最终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纸及纸箱经集中收集后消毒外售;熬药废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5 |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团医院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市十团 | 第一师十团医院 |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市十团团部北部,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项目北侧为环城北路,东侧为光明路,西侧、南侧均为空地。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81°19′49.120″,北纬40°36′53.575″。该项目已于1958年运营至今,项目已建设内容有公卫楼1栋、疾控楼1栋、综合楼1栋、值班室1座、污水处理站2座(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和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各1座)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12万元,占总投资的10.86%。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药熬药废气、医院消毒气味、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气体。中药熬药废气经排风扇加强空气交换,理疗室废气产生的艾灸烟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排出窗外;医疗废物暂存间封闭,周围设置绿化带;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污泥及时外运,防止恶臭形成,污水处理站密闭,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后,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废水、清洁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医院综合医疗废水均排入普通门诊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A/O生物池+二沉池+清水消毒池)处理,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最终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十团污水处理厂。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通风设备、污水处理站运行等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将产生强噪声的设备与厂界保持足够距离;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医院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废纸及纸箱、中药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密封分类分区、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加入消毒剂消毒进行无害化处理、脱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最终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纸及纸箱经集中收集后消毒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中药渣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6 | 关于阿拉尔市益宏农业有限公司万亩辣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第一师七团6连 | 阿拉尔市益宏农业有限公司 |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七团6连,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均为空地,北侧为道路。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7'42.778",北纬N40°35'41.523"。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内设3条干辣椒生产线和1条辣椒酱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干辣椒10000t/a、辣椒酱2000t/a。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4.56%。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通过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设计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TP、TN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七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烘干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项目各产噪设备均集中在生产车间;设备底座或基础加装减振装置;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
7 | 关于沙雅产业园沥青商混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沙雅产业园轻工业园区 | 阿拉尔市酉州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 新疆星沃盛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沙雅产业园轻工业园区内,规划纬四路以北,经二路以西,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项目北侧与西侧为空地,东侧为规划的经二路及空地,南侧为规划的纬四路及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2°33'27.330",北纬41°09'39.052"。项目建设内容为商砼站、沥青站、4t的导热油炉(使用电能)、堆料库、原料库、办公楼、实验室、门卫室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86%。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扬尘及装卸粉尘、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废气、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废气、柴油装料及存储废气、运输车辆行驶扬尘及食堂油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原料上料输送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罩未收集部分,通过采取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通排风等措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排放。水泥及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出风口排放,拌合粉尘采取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拌合站密闭等措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排放限值后排放。 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冷料上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燃烧器燃油废气及烘干、筛分粉尘通过密闭管道一同收集,采取袋式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沥青罐呼吸废气及搅拌出料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矿粉料仓呼吸废气经顶部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排放。原料堆场扬尘及装卸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半封闭、喷雾抑尘、篷布覆盖等措施,运输车辆行驶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扫及洒水降尘,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排放限值。柴油装料及存储废气通过采取控制储油罐罐室内气温,密闭卸油,管道连接采用无缝钢管,确保储油油气密闭性等措施,确保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能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5)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坪、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搅拌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作为堆场及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定期维护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起隔声降噪作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焦油、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除尘粉尘、搅拌机和地面冲洗沉淀池清理出的沉渣、实验室废料、废石料、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石料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沉淀渣、除尘灰、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料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8日- 2025年11月3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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