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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8 19:49:07 浏览次数: 【字体:

赵发松,刘伟霞因保管不善,将2022-00056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