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150台喷气织机及纺纱产业链配套项目等4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于150台喷气织机及纺纱产业链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五团沙河镇 | 阿拉尔市荣华棉纺织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五团沙河镇。项目区北侧、西侧为道路,南侧隔道路为果园,东侧为新疆玉尔衮酒业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61217平方米,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0°46' 5.276",北纬41°22' 17.586"。建设内容为建设2t/h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19.17%。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2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2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废水排入五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泵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水处理过程会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五团垃圾填埋场处理。 |
2 |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南疆能源集团35万千瓦新增负荷消纳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 | 十团昌安镇 | 新疆国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十团昌安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阿拉尔市区,建设内容为: 1.新建一座升压站,主变容量2×180MVA,占地面积0.9802hm2,采用三列式布置格局,即北西向南依次布置110kVGIS设备区,主变区、所用变、二次设备室及配电装置室,35kV户外电容器布置在站区北面。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81°27′54.394″,北纬40°44′52.268″。 2.新建2回110kV送出线路:自光伏区拟建110kV升压站起,至148#塔基止,拟建的升压站-华元变与哥兰德变(双回),1回接入华元110kV变,1回利用原有110kV园兰线部分线路接入哥兰德110kV变电站,导线采用2×JL/G1A-240/30,线路长度约43km,全线采用双回路架空架设40km,单回路架设3km,新建杆塔164基。 3.新建单回110kV送出线路:线路1为148#塔基-110kV华元变,线路路径长度为0.57km;线路2为148#塔基-110kV 园兰线1线09#塔杆2线08#塔杆,线路路径长度为1.48km;线路3为110kV园兰线1线60#塔杆2线59#塔杆-110kV哥兰德变,线路路径长度为0.95km。 项目总投资1669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0.68%。
|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物料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物料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散落而形成尘源;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清扫;优先选用湿法作业,开挖前先对施工开挖区采取洒水降尘后,再进行开挖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作业;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设备清洁废水、混凝土养护保湿水及清洗废水、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委托专业单位处理不外排,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点内设环保公厕,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移动环保公厕,并平整土地。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基础开挖、架线施工中各种机具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升压站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段,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输电线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用于回填作为塔基护坡,多余部分弃渣及时运往选定弃渣场进行堆存,禁止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检修废弃物、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 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及时交原厂处置或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变电站内临时贮存;检修废弃物由检修商清理并妥善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3 | 关于新疆港际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港际科技有限公司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责任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为 14494.85m2。厂区北侧、东侧均为待建区(现状为棉花地);西侧为拟建新疆义普特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园区新建道路。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0°9′50.424″,北纬40°36′21.207″。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厂房1座、宿舍楼1栋、1 条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线及附属设施,生产工艺为原料经注塑(电加热)、脱模、检验、包装后出售;项目建成后年产一次性餐盒5000万套。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1.08%。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投料废气。注塑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并在集气罩四周增设垂帘,废气收集后经风机引入管道,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要求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对生产车间及投料设施定期洒扫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袋、化粪池底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不合格品、边角料和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化粪池底泥定期清掏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于厂区垃圾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4 | 关于中庄输变电五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1团、2团、3团、12团、16团、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乌鲁却勒镇、阿依库勒镇属境内 |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1团、2团、3团、12团、16团、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乌鲁却勒镇、阿依库勒镇属境内。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一座变电站,主变容量:本期:2×180兆伏安,远期:3×180兆伏安。变电站采用三列式布置格局,即从东向西依次布置220千伏HGIS设备区,主变区、所用变、二次设备室及配电装置室,110千伏HGIS设备区。35千伏户外电容器布置在站区北面。项目中心坐标为:80°0′10.561″,40°34′27.599″。 2.新建2回高压输电线路。新建中庄变电站至城区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线路长度2×142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合计284千米。 3.新建4回110千伏输电线路。(1)中庄变电站中压出线破口建沙线,双回铁塔架设,线路长度为31千米,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线路架设2根48芯OPGW光缆,原建沙线更换1根48芯OPGW光缆,长度为58千米。(2)中庄变电站中压出线破口沙泉线,双回铁塔架设,线路长度为12千米。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线路架设2根48芯OPGW光缆。项目总投资55563万元,环保投资205.83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开挖、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开挖、回填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设简易堆放棚,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车辆轮胎冲洗废水、设备清洁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卫生厕所,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污,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拉运,避免生活污水外排。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变电站运行噪声。通过检查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输电线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用于土地回填;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交回收购商进行收购处置,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加强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收集统一清运,经审批后运至阿拉尔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储能蓄电池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7日- 2025年6月23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