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阿拉尔市沙雅产业园市政道路四期建设项目等7个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沙雅产业园市政道路四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34号 | 2025.4.2 | |
2 | 关于阿拉尔疆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能120万吨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35号 | 2025.4.2 | |
3 | 关于阿拉尔市万合塑业有限公司回收加工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36号 | 2025.4.2 | |
4 | 关于新疆众维智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37号 | 2025.4.2 | |
5 | 关于阿拉尔市盛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38号 | 2025.4.2 | |
6 | 关于阿拉尔市盛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氢氧化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39号 | 2025.4.2 | |
7 | 关于第一师银强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40号 | 2025.4.2 |
公告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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