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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五千吨浓缩苹果汁项目(一期)等2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0 10: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五千吨浓缩苹果汁项目(一期)等2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年产五千吨浓缩苹果汁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团

阿拉尔市喜之源果汁有限公司

阿克苏起点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五团沙河镇。该项目北侧为新疆玉尔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侧为滨河东路,东侧为道路,西侧为建设路。占地面积18100平方米,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0°48' 10.089",北纬41°22' 49.819"。建设内容:建设一条浓缩苹果汁的生产线、2台4t/h燃气锅炉及1台6t/h燃气锅炉等主体设施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生产工艺为原料苹果清洗分选、破碎榨汁、澄清、蒸发器浓缩、杀菌及灌装;项目建成后:年产浓缩苹果汁2000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2万元,占总投资的11.3%。

该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烟气经“烟气外循环系统+风机分体式燃烧降氮”处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后,由2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通过采取封闭管理封闭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污染物限值要求。(排气筒)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苹果清洗用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浓缩果汁蒸发冷凝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废水(回用?)经污水处理站(“格栅+气浮+调节酸化+A/O+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拉运至温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供热锅炉、生产车间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检验工序废液、废培养基等危险废物及挑选工序产生的烂果、压榨工序产生的果渣、过滤超滤产生的滤渣、废反渗透膜、锅炉房产生的非离子交换树脂、树脂吸附产生的废超滤膜、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栅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润滑油、检验工序废液、废培养基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烂果、滤渣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果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作为副产品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非离子交换树脂、废超滤膜、废树脂定期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带走;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栅渣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

关于第一师三团核桃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团

阿拉尔市秋实果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而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团9连,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28085m2。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0°03'18.409",北纬40°23'0.072"。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厂房、2#厂房、综合楼、值班室、附属用房各一座,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设施。1#厂房内布设预处理生产线和压榨毛油生产线各1条以及2条5t/d的毛油精炼生产线。2#厂房未布设生产线,作为发展备用。预处理生产线工序为:油料→去空壳→破碎去壳→核桃仁去皮衣;压榨生产线工序为:蒸锅软化(电蒸汽发生器产生蒸汽加热)→压榨→过滤→毛油罐;精炼工序为:毛油→碱炼脱酸→水洗→干燥→脱色→过滤→脱臭→冷却→成品油。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净皮核桃4800吨,年生产核桃油1000吨。本项目总投资为4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5万元,占总投资的3.83%。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分别为有组织废气:清理、破碎、去皮衣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压榨工段粉尘、毛油精炼过程中的脱色工序和脱臭工序产生少量异味气体;无组织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清理、破碎、去皮衣等工序以及压榨工段均在密闭设施设备中进行,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由一套“风网+脉冲布袋除尘器”(风网集气率≥90%,粉尘去除率≥95%)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后18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脱色设备和脱臭设备产生的废气一同引入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采取地下或房体掩蔽防止臭气外逸,定时喷洒除臭剂遏制臭气产生,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建设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职工食堂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污水经混合汇入厂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综合废水→格栅→隔油池→提升泵→气浮→沉淀分离→水解→兼氧→好氧→清水池,废水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第一师三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厂房内各设备运转噪声和厂区内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厂房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活性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实验产生的废化学药品、废化学药品瓶、废试剂溶液危险废物除尘器捕集粉尘,原料清理、预处理工序产生的其他杂质以及空壳核桃及核桃壳和皮衣等;压榨油脂过程产生的饼渣、油渣;碱炼工序产生的皂脚;脱色工序产生的废白土;脱臭工序脂肪酸捕集塔捕集到的馏出物(脂肪酸)污泥、栅渣、废油脂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化学药品、废化学药品瓶、废试剂溶液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除尘器捕集粉尘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三团9连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原料清理、预处理工序产生的其他杂质以及空壳核桃及核桃壳和皮衣等作为生物质燃料生产原料外售;压榨油脂过程产生的饼渣、油渣直接返回压榨机重新压榨;碱炼工序产生的皂脚脱色工序产生的废白土脱臭工序脂肪酸捕集塔捕集到的馏出物(脂肪酸)按副产品外售污泥、废油脂外售;栅渣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310日- 2025318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