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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2 13: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保管不善,将一师国用(2015)第010020006号、兵房字102第N36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私房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私房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