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2×30MW背压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受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一师一团工业园区2×30MW背压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附件。
具体详见附件
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闵工,联系电话1859901888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拉尔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19326651257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祥街座标2020商住6-1315室
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8599018883
电子信箱:107072994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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