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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0 11:05:45 浏览次数: 【字体: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6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范冬梅经营的甜椒

(一)范冬梅经营的甜椒(日期:2024年10月08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噻虫胺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0月30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范冬梅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甜椒的抽检日期为2024年10月08日,检验报告出具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截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涉案不合格甜椒已销售完毕,当事人采取召回措施未能召回相关涉案产品。

二、阿拉尔市塔门超市经营山西陈醋(食醋)

(一)阿拉尔市塔门超市经营的山西陈醋(食醋)(生产日期:2024年5月4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菌落总数不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0月31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塔门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山西陈醋(食醋)还剩3袋,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进行召回。2024年11月6日,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当事人现场销毁已下架的3袋(抽检同批次)山西陈醋(食醋)。

三、阿拉尔市发扬饺子馆使用的餐碗

(一)阿拉尔市发扬饺子馆使用的餐碗(日期:2024年11月16日),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2月10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发扬饺子馆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餐碗的抽样日期为2024年11月16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截至调查时批次餐碗已经使用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四、第一师十团颐心圆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使用的复用餐碗

(一)第一师十团颐心圆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使用的复用餐碗(日期:2024年10月12日),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0月31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第一师十团颐心圆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复用餐碗的抽样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检验报告出具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截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涉案不合格复用餐碗已再次使用并清洗消毒,当事人未采取召回措施。

五、阿拉尔市比邻商行经营的豇豆

(一)阿拉尔市比邻商行经营的豇豆(日期:2024年10月9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0月31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比邻商行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六、阿拉尔市楚商生活超市经营的生姜

(一)阿拉尔市楚商生活超市经营的生姜(日期:2024年10月1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10月31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阿拉尔市楚商生活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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