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 10 团新疆臻元 100 万千瓦园区低碳转型项目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06 12:00:50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一师 10 团新疆臻元 100 万千瓦园区低碳转型项目

 

十团

阿拉尔市申旭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中天聚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10 团。光伏场址南侧距离十团团部约 15km,场区南侧距离阿拉尔市约 27km,海拔高度 1014m 左右。场址区地势较平坦,为戈壁盐碱地和沙地。场区西南角有已建成光伏区并有田间道路通达,对外交通比较方便。光伏阵列分布较为分散,主要由三个片区组成:1 号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81°21'49.378",N40°46'12.043";2 号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E81°21'44.434" ,N 40°45'08.383" ; 3 号 片 区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E81°24'01.626",N40°47'39.546"。项目建设内容:设计额定装机 1000MW,实际安装容量 1200MWp,同步配建 25%/4h 电化学储能。

该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期间的挖方、土石方临时堆放等临时占地,对建设区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通过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优化临时占地区的选址、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和加强施工监理、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平整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等措施减少施工占地对生态的破坏。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通过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100%围挡、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 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岀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等减少施工过程的大气污染。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排入场地设置的隔油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恢复原貌。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建设的防渗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抽吸拉运至 10 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来自机械设备作业施工,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噪声和施工噪声,噪声源为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敏感点,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可采取基础减震,降低噪声污染;在项目施工期,应设立临时围挡,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应采用围挡,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运营其主要噪声源为箱式变压器及检修道路车辆噪声。施工期固废主要有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多余土方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施工期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建设单位进行合理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及定期保养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太阳能电板及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事故发生时变压器油进入站内事故油池,及时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6- 2024年1212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