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稿公示
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稿公示
受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和2024年11月22日分别在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及第二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报告书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
(1)环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前公示链接【腾讯文档】1.嘉州正文.pdf
https://docs.qq.com/pdf/DTEVRRkNwU2VIZG9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恩光,联系电话:0997-251485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pr6hQ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2-065室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79992982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迎宾路47号
项目联系人:高恩光
联系电话:0997-2531719
电子信箱:115402321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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