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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7 10:3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10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拉尔市采贝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方包

(一)阿拉尔市采贝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方包(生产日期:2024年6月5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79,师市市场监管局阿拉尔市采贝贝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产品的抽检日期为202465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75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5个,其中12个用于抽检,3个厂家自行食用。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二、阿拉尔市小雅蔬菜店经营的胡萝卜

(一)阿拉尔市小雅蔬菜店经营的胡萝卜(抽样日期:2024年7月12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8日,师市市场监管局阿拉尔市小雅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产品的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三、阿拉尔市涵月商行经营的红萝卜(胡萝卜)

(一)阿拉尔市涵月商行经营的红萝卜(胡萝卜)(抽样日期:2024年7月10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8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涵月商行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四、阿拉尔市曹正才水果蔬菜店经营的生姜

(一)阿拉尔市曹正才水果蔬菜店经营的生姜(抽样日期:20247月8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8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曹正才水果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8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五、阿拉尔市爱军商行经营的生姜

(一)阿拉尔市爱军商行经营的生姜(抽样日期:2024年7月8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8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爱军商行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8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六、阿拉尔市亚萍蔬菜水果店经营的生姜

(一)阿拉尔市亚萍蔬菜水果店经营的生姜(抽样日期:2024年7月10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13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亚萍蔬菜水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七、李海丽经营的生姜

(一)李海丽经营的生姜(抽样日期:2024年7月9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8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李海丽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9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八、阿拉尔市刘俊梅大肉店经营的生姜

(一)阿拉尔市刘俊梅大肉店的生姜(抽样日期:2024年7月9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8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刘俊梅大肉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9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九、阿拉尔市蘇杨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

(一)阿拉尔市蘇杨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抽样日期:2024年7月1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12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苏田蔬菜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11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十、阿拉尔市亚萍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香蕉

(一)阿拉尔市亚萍蔬菜水果店经营的香蕉(抽样日期:2024年7月10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4年8月13日,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阿拉尔市亚萍蔬菜水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因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属初级农产品,抽检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日期为2024年8月7日,截至调查时该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无法采取封存、召回等控制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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