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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一师阿拉尔市中心城区供水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8 13: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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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中心城区供水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项目

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东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

建设内容:新建向市区输水供水管线17.88km,扩建10万m3/d供水规模,扩建生活用水规模为10万m3/d,并配套建设25万m3/d污泥处理系统,预氧化池、生活用水制水车间、生活用水清水池、二级泵房及配电间、综合加药间等工程。项目建成后:供水规模达30万m3/d。项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过油烟机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小型灶头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引至屋顶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脱水机冲洗废水、排泥废水、化验容器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废水及初滤水经回用池沉淀后,上清液回至预氧化池,排泥废水不外排。餐饮废水须先进行隔油处理后与化验容器再次清洗用水及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定期拉运至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脱水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废包装材料、更换的石英砂、清洗后的废弃实验用品及化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机油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脱水后含水率达到60%以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要求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及包装物经收集后,定期交由供货厂家回收;更换的石英砂栅渣,沉砂栅渣、沉砂经收集后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理;化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理,项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9- 2024年225)。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