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G217(博斯坦)—16团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拟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G217(博斯坦)—16团公路项目”,现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G217(博斯坦)—16团公路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公路全线长23.572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第一师阿拉尔市。
建设内容:公路全长23.572km,路基宽度12m,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新建桥梁4座,涵洞62座,平面交叉19处,管线交叉84处(含过路套管保护涵78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东1800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张小平
联系电话:1899966929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楼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991-2358782
传 真:0991-230094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具体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第一师阿拉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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