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团“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升国旗,宣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号召,进一步提升全团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与法治素养,四团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升国旗仪式。团党委书记、政委张学军出席仪式并领誓。团领导王刚、王伟、韦酩、王清豪参加仪式。
在庄严的氛围中,国旗护卫队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护送国旗入场,伴随着激昂的国歌,全体人员面向国旗行注目礼,齐唱国歌,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升旗仪式后,韦酩宣读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重要意义》,深入阐释宪法精神内涵与重要地位。紧接着,进入宪法宣誓环节,张学军作为领誓人,带领全体人员庄严宣誓,声音铿锵,表达对宪法的尊崇与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信念。
此次活动的开展激励着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以宪法为准绳,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投身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浪潮之中,四团以稳步迈向和谐法治的新征程,让法治的光辉照亮四团发展的每一个角落。
机关中心、派出所、交警队、司法所、酒业公司、医院、学校单位等150余人参加活动。(马依拉)
终审: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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