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 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2021年4月8日,师市党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师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及兵团党委国资国企改革工作2021年度第一次调度会议精神,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全面履行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能。
会议指出,兵团党委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调度会议,总结了2020年兵团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2021年兵团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师市各国资监管企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师属国有企业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聚焦“五权”发力,优化国有产业布局,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二要精准组织实施,逐级压实责任,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三要明确节点任务,按照师市党委三年行动方案及2021年工作要点,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目标及举措,做到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确保2021年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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