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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加快推进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4 16: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依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在兵团司法局党委、师市党委政法委正确领导和有力推动下,11月5日,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在兵团率先成立师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责任共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一是压实责任,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局党组对依法成立师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向师市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请示,同时与师市党办、编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起草《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并征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等13家单位意见建议,依据《社区矫正法》及时修改完善。定稿后,将《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委员会(送审稿)》《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送审稿)》送师市党办审核。11月5日,师市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随后及时召开了师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新格局。
二是快速推进团(镇)、乡、街道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据《社区矫正法》《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团(镇)、乡、街道参照师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截至目前,一师团(镇)共成立11个社区矫正委员会,其他单位正积极向领导报告请示,力争在12月15日前所有团(镇)、乡、街道全部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规定的具体举措,是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统一领导的有力体现,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一师阿拉尔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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