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风险提示
夏季天气高温湿润,各种菌类生长旺盛,但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甚至危及生命。为有效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示如下:
一、不要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由于野生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不能仅凭经验或传统的方法去辨别毒蘑菇的毒性,如煮毒蘑菇加大蒜、用银针扎、看蘑菇颜色、外形、生长地方、是否生虫等,这些民间鉴定方法都无科学依据。蘑菇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和治疗方法,因此,蘑菇中毒防控最好的措施就是不要随意采食和买卖野生蘑菇!请珍爱生命,远离毒蘑菇!
二、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蘑菇。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包括野生蘑菇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出现中毒症状及时就医治疗。消费者在食用野生蘑菇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产生幻觉等症状后,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尽快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同时保留好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参考。餐饮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