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lbzj-2020-00013 | 发布机构: | 师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师市医保发〔2020〕8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关键词: | 医疗保障基金,举办奖励,欺诈骗保 |
师市医保发〔2020〕8号 关于转发并实施《兵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连接:《关于转发并实施兵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关于转发并实施《兵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师市医保发〔2020〕8号
各团镇、乡、街道办事处并银海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党建办、财政局(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兵团医疗保障局、兵团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兵医保发〔2019〕9号)规定,结合师市实际,制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试行)》,现一并下发给你们,请你们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附件:1.《兵团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2.《第一师阿拉尔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试行)》
师市医疗保障局 师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