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yjrswj-2026-00012 | 发布机构: |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9-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师市退役军人局发〔2023〕11号 | 主题分类: | 文件政策 |
| 关键词: | 退役士兵 教育培训 | ||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师市党委组织部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师市教育局
师市财政局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师人武部
2023年9月25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第一师阿拉尔市(以下简称师市)实际,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按属地原则管理。适应性培训要引导退役士兵树立正确择业观、做好职业规划,积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技能培训要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提高就业成功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1年后师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师域内高等教育院校2021年后返校复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申请接受一次一项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以下对象不予批准参加培训:
1.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
2.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刑事犯罪的;
3.被评定为1至6级残疾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4.弄虚作假,伪造或涂改档案材料的;
5.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的。
第二章 培训方式
第四条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人社、教育等部门要主动配合驻地部队做好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按需开展“送技能进军营”“送政策进军营”等活动,宣传政策形势,加强择业指导。
第五条 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原则上在返乡报到结束后1个月内,采取网络自学和现场教学方式组织实施。
(二)适应性培训要注重将安全保密教育、退役政策普及、师市三五九旅精神介绍、心理调试、职业规划等科目纳入培训内容,引导帮助退役士兵适应新环境。
(三)适应性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第六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一)职业技能培训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1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2.职业技能培训可采取集中教学、工学结合、以工代训、以师带徒等模式。
3.培训课时中,理论课时与实际操作课时可为4:6。
(二)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开展创业意识、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
(三)专项能力培训。依托高、精、新、特企业平台,鼓励退役士兵参加时间短、见效快、实用性强的专项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七条 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师市党委组织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按政策规定做好从高校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退役后复学深造、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学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工作,鼓励更多退役士兵提升学历水平。
第八条 开展终身教育培训。
(一)人社部门负责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
(二)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受聘退役士兵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职业意愿,制定科学、完善的技能培训方案,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提高退役军人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三)依托全国“再启航”“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及师市各类网络培训平台、做好退役士兵在线参加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承训机构
第九条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综合评估、社会公示”
的原则,择优认定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各类院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
第十条 承训机构原则上在师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内初选,其他培训机构,可主动向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书面申请,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汇总、审核、初选的教育培训机构,报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纳入兵团承训机构黄页目录,供退役士兵自主选择。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并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民营企业,可入选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目录。
第十一条 承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定办学资质和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
(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内容完善,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等不良纪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第十二条 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章 培训程序
第十三条 适应性培训由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培训机构统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培训机构进行插班式培训。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可根据个人意愿,向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参加培训,填写《师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第十五条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师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退役士兵凭退役证(或身份证)、《师市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师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书》等证明、证件,在规定时限到承训机构报到并办理培训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相关承训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同意后补办培训手续。无故推迟报到的,按本人所报承训机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后,承训机构应及时对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建立培训信息台账,征集参训学员的退役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及职业技能鉴定时需要的免冠照片。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 加强资金保障,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费用优先使用上级下达的退役军人专项培训资金,不足部分纳入师市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教育培训的培训费用按照补贴标准、以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支付。适应性培训及特殊项目的培训费用由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承训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协议确定。
第二十条 师市培训机构开设专业无法满足辖区内退役士兵需求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在兵团内选择黄页培训机构,所需相关费用等由退役士兵本人垫付,培训结束后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银行卡、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承训机构开具的发票到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需经费据实结算,但不超过师市培训费用标准。
第二十一条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跨区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需在培训前向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培训。
第二十二条 培训结束后,承训机构每年7月和11月,向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培训补助申请报告及培训合格学员台账(培训申请表、培训推荐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收退款凭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料,申请培训补助经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后施行。
附件1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标准
单位:元
类别 | 职业项目 | 级别 | 课时 | 补贴标准 | |||||
培训费 | 住宿费① | 生活费② | 鉴定费 | 合计 | |||||
教育培训 | 职业技能 | 人社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 | 160 | 720 | 1600 | 960 | 160 | 3440 |
中级 | 130 | 910 | 1300 | 780 | 160 | 3150 | |||
高级 | 100 | 1000 | 1000 | 600 | 160 | 2760 | |||
技师 | 80 | 1200 | 800 | 480 | 160 | 2640 | |||
高级技师 | 80 | 1500 | 800 | 480 | 160 | 2940 | |||
专项能力 | 汽车驾驶员 | ABC照 | 80 | 3280 | 800 | 480 | 510 | 5070 | |
退役军人任教教学能力 | 上岗证 | 100 | 3000 | 1000 | 600 | 40 | 4640 | ||
高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 | 上岗证 | 72 | 600 | 720 | 432 | 40 | 1792 | ||
实用性项目培训 | 普通 | 24 | 1000 | 240 | 144 | 40 | 1424 | ||
复杂 | 100 | 3000 | 1000 | 600 | 40 | 4640 | |||
创业培训 | 创业意识(GYB) | GYB | 24 | 300 | 240 | 144 | 160 | 844 | |
创业计划(SYB) | SYB | 72 | 800 | 720 | 432 | 160 | 2112 | ||
改善企业(IYB) | IYB | 60 | 1000 | 600 | 360 | 160 | 2120 | ||
注:①根据培训实际需要补贴。②困难退役士兵补贴。
附件2
第一师阿拉尔市
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安置地 | ||||
入伍年月 | 退役年月 | 退役方式 |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家庭联系人及电话 | |||||
申请事项 | ||||||
申请培训类型 | ||||||
拟选培训机构 | ||||||
拟培训时间 | ||||||
本人意见 | 样稿:我申请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保证服从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培训纪律,认真学习,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因本人原因未完成学业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团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意见 | ||||||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 ||||||
说明:此表一式二份,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承训机构各一份。
附件3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书 (存根) 编号: 培训学校: 经审核,推荐 同志(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参加你校 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退役士兵培训协议执行。 特此说明。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推荐书
编号: 培训学校: 经审核,推荐 同志(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参加你校 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退役士兵培训协议执行。 特此说明。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第一联师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存根;第二联退役士兵作为入学报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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