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yjrswj-2024-00014 | 发布机构: |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执法 清单 |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最新动态调整版)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最新动态调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执法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行政处罚 |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91号)第六十条 |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2 |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行政处罚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第五十七条 |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