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j-2021-00344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权力事项名称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权力类别 | 其他职权 | ||
实施依据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财物。 | ||
责任事项 | 1.检查责任: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市场监督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证》。
2.处置责任: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3.移送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后监管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
实施主体 |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第二所 |
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征收)标准及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无 |
咨询电话 | 0997-4620221 | 投诉电话 | 0997-461183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