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024-2024-00028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县域商业建设体系 | |
关键词: |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集聚的团镇为重点,支持新建、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团场,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团场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师团连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师市和团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师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团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团场连队的辐射能力。整合师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师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职工群众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团场连队商品投放力度。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集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师团连电商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完善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类。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师市和团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支持团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即收即走”。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式。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主要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符合支持方向和内容的项目实施主体予以支持。
(二)优先支持事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优先支持具备条件但尚未建设和虽有但未达标的乡镇商贸中心、师级物流配送中心及团镇物流站点等重点项目建设改造,对照标准为商务部等15部门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
(三)支持标准。按照师市重点支持方向,单个项目最高支持比例不得超过支持年度内新增有效投资额(即在支持年度内符合支持方向且能够在验收时提供齐全佐证材料的投资额)的50%,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办单位。师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承办单位必须是法人企业(单位)。承办单位需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无重大经营警告警示信息等,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责任事故。
(二)项目实施时限。2024年度师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且完成验收。项目申报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确定为优先支持项目,但2023年1月1日前已完成建设的内容不计入本年度支持范围。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设地点需为团镇。
2.项目不得为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项目实施企业不得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类企业。
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不得包括土建、租金、地面硬化、门楼绿化、市场整体亮化、外墙粉刷、道路、管网、项目其他费用等费用。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包括超市及物流站点的内部装饰装修、门头统一、室内温控、监控、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货架等设施设备;农产品上行项目的打包、农产品初加工、冷库、冷藏、室内运输车、搬运等设施设备。(关于土建,团镇集贸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地面硬化、顶棚、排水等为改善交易环境所需的必要建设改造是可以的)
5.申报主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发生虚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6.开展项目评审。师市商务局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保申报项目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申报流程
结合工作实际,师市将组织多次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滚动申报管理,超出本年度申报范围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的申报。
(一)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应向属地单位(各团场)提交申请资料,团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推荐表》、《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二)项目评审。师市商务局对各团镇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会同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出具项目评审意见。
(三)会商公示。师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经上报师市审定后,在商务局政府网站县域商业建设专栏公示。
(四)资金拨付。师市财政局根据师市最终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师市商务局,由师市商务局按项目建设进度,依照程序拨付至申报单位。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推荐表;
(三)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四)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资料(包括图片);项目立项申请的有关文件或项目申报书(含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用地预审、环境批复文件(如有) ;开工报告(如有)。
六、资料报送方式
各团镇应在收到师市商务局发布遴选申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师市商务局。
附件:1.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推荐表
2.师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师市商务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