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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j-2021-00593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9-0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32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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