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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j-2021-00482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9-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权责清单
关键词:

219、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和投入使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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