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权责清单 | |
关键词: |
关于公布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防汛责任区及重点防汛工程责任人的通知
一团、二团、三团、四团、五团、六团、七团、九团、十团、十二团、十三团、十四团、十六团、库沙新拜产业园、托喀依乡、幸福路街道办、金银川路街道办、青松路街道办、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师市2025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现对师市防汛责任区及重点防汛工程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级行政责任人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各防汛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落实本辖区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防汛责任区及重点防汛工程责任人名单
师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