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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yjrswj-2026-00013 发布机构: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关键词: 解读 退役士兵 教育培训

政策解读: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加强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作为重要任务,着力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精神,印发了《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包括六部分:总则、培训方式、承训机构、招生程序、经费保障、附则。

(一)参培人员。适用于2011年后师市接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塔里木大学2021年后返校复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培训政策。在参加适应性培训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鉴定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根据个人意愿进行申请,师市推荐培训。住宿费根据培训需求确定,困难退役士兵可享受生活补助。

(三)培训资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师市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兵团财政退役军人专项培训资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可通过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列支。

(四)补助标准。培训补助标准中的课时量、培训费、鉴定费参照兵团职业补贴标准执行,食宿费按照160/天列支。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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