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yjrswj-2020-00035 | 发布机构: | 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关键词: |
一图读懂《退役军人保障法》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