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7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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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沪联络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驻沪联络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2020年4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驻沪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驻沪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重点负责在上海的招商引资工作,逐步建立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南方的招商引资工作;推介师市优势资源、项目,承办推介会;采取各种招商形式,拓展招商渠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信息交流;负责对外投资政策、环境、服务程序的咨询和解答工作,及时掌握各种招商引资动态,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投资信息,对有投资意向来师市投资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党委编委发〔2017〕18号)文件,第一师驻沪招商联络处,核定编制3名,其中:师编制0名,市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部门内设科室0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91.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1.36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191.3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91.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3.2%。其中:基本支出19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19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2.单位住房维修维护等。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驻沪联络处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1054.59万元,其中:1.房屋1666.11平方,原值909.29万元;2.车辆3台,原值130.7万元。3.通用设备(台式机、空调、液晶电视等)原值8.87万元。4.家具(沙发、茶几、床共54件)原值5.73万元。
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大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过采取全面盘点和定期、不定期清查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切实掌握了现有资产的数量、构成和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
驻沪联络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日期:2020年4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驻沪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0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驻沪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重点负责在上海的招商引资工作,逐步建立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南方的招商引资工作;推介师市优势资源、项目,承办推介会;采取各种招商形式,拓展招商渠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加强信息交流;负责对外投资政策、环境、服务程序的咨询和解答工作,及时掌握各种招商引资动态,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投资信息,对有投资意向来师市投资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编制文件》(师市党委编委发〔2017〕18号)文件,第一师驻沪招商联络处,核定编制3名,其中:师编制0名,市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部门内设科室0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91.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1.36万元,兵团专项补助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预算支出191.3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91.36万元,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3.2%。其中:基本支出19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19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采暖补贴开支。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形成资产等方面支出。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2.35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2.单位住房维修维护等。
2.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以上合计安排“三公经费”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9年决算实际支出增(减)0万元。
(二)会议费预算:2020年,驻沪联络处安排会议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事业单位留空不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经盘点核实,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占有国有资产原值1054.59万元,其中:1.房屋1666.11平方,原值909.29万元;2.车辆3台,原值130.7万元。3.通用设备(台式机、空调、液晶电视等)原值8.87万元。4.家具(沙发、茶几、床共54件)原值5.73万元。
我单位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大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过采取全面盘点和定期、不定期清查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切实掌握了现有资产的数量、构成和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经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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