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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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阿拉尔市青松路观澜酒店路段设置非机动车道 |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26-01-19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033 | ||
| 信件内容 |
阿拉尔市青松路观澜酒店-青松花园路段目前没有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路旁仅有高出路面15cm左右1.5米宽的人行道,且间隔设置有路灯柱。以上情况导致非机动车辆行驶途中经常与机动车并行,或者占用人行道。随着青松路沿线小区建设和塔职院等院校设立,该线路人车流量激增,尤其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繁忙,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建议尽快设计非机动车道,前期可采用雪糕筒等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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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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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日期 | 2026-01-22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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