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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弟弟在塔里木大学转专业相关问题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5-03-06
信件索引号 202500121
信件内容
本人系塔里木大学2024级经管学院学生家长,现就2025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提出正式意见反馈:

一、政策执行透明度问题
根据《塔里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发〔2024〕3号)第六条规定,各学院应明确公示转专业选拔条件,包括"课程成绩、高考选修科目要求等"核心要素。但在生命科学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中,未明确标注"要求大一修读高数A及化学课程"等前置课程门槛,导致经管学院申请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失准备窗口期。

二、考核标准执行偏差
实际录取人数与公示计划严重不符。实施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一经公布,须作为专业转入人数上限执行",但生命科学学院公示拟接收6人,最终仅录取2人,存在未充分说明的缩招现象。
课程衔接标准执行矛盾。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转入学院应安排课程补修,但实际考核中却将"未修化学课程"作为否决项,与"应转尽转"的指导原则存在执行偏差。

三、跨学科转专业配套机制缺失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跨学科转专业应建立降级学习机制,但实际工作中未向申请学生说明该补救途径。经管学院申请学生专业排名(前15%),完全符合择优原则,却因课程衔接问题直接丧失转专业资格,未获降级修读建议。

建议改进措施: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各学院在教务系统明确标注专业准入课程清单(如高数A/B分类、先修课程等)
建立申诉复议通道:对未招满的转专业计划开放二次申请,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统一安排"程序应包含补录机制
强化跨学科辅导:按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要求,在转专业申请阶段即提供课程补修规划指导
恳请相关部门就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考核标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原因及后续补救方案作出正式说明,切实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发展权。

相关链接:https://jwc.taru.edu.cn/info/1034/3496.htm

此致
敬礼
2025年3月6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25-03-06
办理结果

赵先生: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知悉,塔里木大学为国家教育部和兵团共建高校,学校内部设置有行政机构,内部事务由塔里木大学负责,请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学校内部机构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