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团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7 19:22: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促进我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合理安置公益性岗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情况如下: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身份要求:有十六团户籍,非职工身份,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2.年龄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8-50周岁,男18-60周岁)。3.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对职责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办法,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4.学历要求:文化程度不限,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录用。(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3)户籍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1. 报名截止后,将组织安排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 公益性岗位待遇由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组成。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师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在职期间按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其中应由本人缴纳部分,从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3. 试用期为1周,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4. 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聘用期限合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龄为准)。
